关于评选“扬子江杯”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的通知
泰药学会〔2018〕11号
各有关单位:
近年来,我市广大药学工作者爱岗敬业、勇于创新,在不同岗位上为我市药学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成绩。为表彰和鼓励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药学工作者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扬子江杯”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泰州市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人员;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、药品检验的药学专业人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爱党、爱国、热爱药学事业,清正、廉洁,长期致力于药学工作一线;
(二)药师以上技术职称,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;
(三)在我市药学工作中爱岗敬业创新争优做出突出贡献,为业内同行所公认,或受到所在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表彰;
(四)热心药学科学普及、继续教育等公益事业,在普及推广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知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材料报送要求
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《泰州市药学会“扬子江杯”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推荐表》,被推荐人需将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随推荐表同时上报,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须经被推 荐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,如有不实,将取消报送单位竞选资格。
(二)评选办法及要求
1.各单位要严格提名、推荐、审批程序,特别要在医德医风、清正廉洁方面群众公认度高;
2.实行票决制:在提名推荐基础上,由泰州市药学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,依据票数的多少排序,前十位选为十佳药师、十一至三十名为优秀药师,票数相同再次投票决定名次。
3.评选出的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名单于泰州市药学会网站公示一周。
四、表彰奖励
2018年泰州市药学会年会上将对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五、材料上报
请各单位于10 月1 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上报市学会办公室(附件:《泰州市药学会“扬子江杯”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推荐表》)。(下载地址:http://www.jstzsyxh.com/)
推荐表纸质版邮寄地址: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杏林路6号泰州市药学会。
推荐表电子文档和个人2寸彩色照片发送到tzsyxh@qq.com。
联系人:袁华峰 电话: 18052616988
附件:泰州市药学会“扬子江杯”十佳药师、优秀药师推荐表
泰州市药学会
2018年0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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